各学院: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拟定于第10-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,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要求,切实做好自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重点
(一)教研教学情况
1.教学运行及管理:开课计划落实、教学秩序、学籍异动、学业预警、考试数据分析等情况;
2.课堂教学: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执行情况,课堂教学改革,过程性考核实施情况,学业帮扶,学风教风等情况;
3.实践教学:实验教学、学生实习、毕业论文等情况;
4.基层教学组织建设:基层教学组织建设、各类教研活动开展情况;
5.其他教学重点工作:教学平台建课推进等情况。
(二)教学质量保障情况
1.质量保障机制建设:教学管理、质量监控相关制度建立健全,教学资源条件保障,师资队伍保障等情况;
2.听评课:教学督导、领导干部、专家同行等听评课情况;
3.教学资料检查:任课教师、基层教学组织、院级督导等层面开展的教学资料检查情况;
4.师生座谈会:师生座谈会组织、师生反映问题情况;
5.闭环管理:前期发现的重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二、检查要求
1.请各学院对照检查重点,认真做好自查工作。结合合格评估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,从教师的“教”和学生的“学”做全面、客观的检查,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。
2.报告内容应聚焦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举措,同时,对优秀的工作经验和案例进行总结与推广。报告文字简洁精炼,总体字数控制在2000至4000之间,重要材料可附件形式补充。
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提交总结材料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电子版、书面版各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liaoyan_hz@163.com)。
附件: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