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,学校拟定于第10-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,各教学单位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点,切实做好自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检查内容
(一)合格评估评建重点任务开展情况
1.专业自评开展情况、培养方案修订情况
2.教学资料自查情况、归档情况
3.教学质量管理相关制度、工作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
4.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
(二)教学运行及教研教学开展情况
1.教学运行及管理:开课计划落实、教学秩序、学籍异动、考试数据分析等情况。
2.课堂教学:教师备课、教学进度、作业批阅、学风教风等情况。
3.实践教学:学生实习、毕业论文等情况。
4.教学研究情况:教学法研究活动、教研教改项目。
5.座谈会情况: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。
二、检查要求
1.请各学院在此期间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对教师的“教”和学生的“学”做全面、客观的检查。组织召开的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等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,并把学生与教师反映的问题尽快落实,形成有效反馈机制。
2.请各学院及时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,于6月2日前提交总结材料至教务处(电子版、书面版各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liaoyan_hz@163.com)。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反映的内容进行集中梳理和汇总,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教学例会。
附件: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