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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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樊铁美 发布日期:2023-03-03

为切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,根据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方案》,现对二级学院评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合格评估为工作引领,按照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的方针,遵循“统一指挥、分工协作、突出重点、责任到人、全员参与”的工作思路,深入开展学院自评自建工作,确保高质量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1.成立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、各类专项工作组,制定并实施学院评建工作方案,报学校评建办。

2.落实合格评估相关宣传及培训工作,发动全院师生积极参与评建,营造评建氛围。

3.组织开展专业自评、教学资料检查、课堂质量提升、学风建设等重点工作,对近三学年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,针对相关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提高。

4.完善学院各类管理制度、台账记录、教学档案等。

5.落实学院评建汇报及相关支撑材料的采集、整理及归类工作。

6.健全校内外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。

7.配合学校各专项工作组完成相关评建工作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高度重视,全面动员。学院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,切实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根本的思想,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师生全员参与。实现“学院领导讲专业,教师人人讲课程,学生个个讲学风”的良好局面。

统筹协调,密切配合。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评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应将评建任务作为本单位本年度首要工作目标,将评建举措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,研究制定评建工作计划,并按时、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评建任务。服从学校评建工作大局,主动配合,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,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完成各时间节点任务。

严肃问责,奖惩结合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各项评建任务,责任分解到人。建立督查考评、问责、奖惩机制,督查检查结果与考核等工作挂钩。对评建工作积极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,对评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。

附件:

1.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样式

2.教学资料归档基本范围


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

2023年3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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