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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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“杰博教育教学质量奖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发布日期:2026-03-09

各学院、各部门,全体教职工:

为激励广大教师在专业人才培养、“四新”学科建设、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,推进专业认证与审核评估工作,学校特设立“(冠名企业)教育教学质量奖”2026年冠名企业为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‌。根据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“(冠名企业)教育教学质量奖”评选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选办法》),现将杰博教育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个人奖项

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全职在编教师,或专职从事育人和教务管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党政管理人员。

(二)团队奖项

全校各教学单位下设课程组、教研室、教学团队、教学中心、实验教学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,以及经学校正式批准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的其它机构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参评教师(团队)需模范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(教师〔2018〕16号)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并在以下任一方面有突出贡献,且获得校内外广泛认可:

1.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,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合理性评价与持续性优化过程,能有效提升毕业生的职业胜任力;

2.参与新文科、新工科课程体系的设计与优化,紧跟学科前沿动态,融入新技术、新理念,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,提升教学效果;

3.与企业、行业合作紧密,积极推进产教融合项目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;

4.积极参与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,宣传质量理念,打造质量文化,能形成典型事迹并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1.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团队奖1个,奖金5万元/个(税前,一次性发放);

2.教育教学质量优秀个人奖5人,奖金1万元/人(税前,一次性发放)。

奖项视实际情况可空缺或增加,严格遵循“宁缺毋滥”原则。

四、申报流程及要求

(一)个人及团队申报


参评教师(团队)对照《评选办法》及本通知要求,结合自身业绩填写对应申报表(个人填写附件1,团队填写附件2),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。

(二)单位审核推荐

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做出业绩评价和综合表现鉴定;若同一单位多人(团队)申报,需明确推荐顺序。审核结果须在学院(部门)官网或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

(三)学校评审公示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,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冠名企业代表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顾问、教师代表等组成。评审将结合单位推荐意见、申报材料、候选人(团队)现场述职答辩情况,以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,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奖金。

五、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

单位汇总推荐材料申报表、佐证材料、汇总表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04),截止时间:2026416周四(逾期不予受理)

联系人:何美儒,联系电话:88130213,短号668269,邮箱hemr@nbt.edu.cn

六、其他事项

1.获奖团队所在学院可与冠名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基地,深化校企合作;

2.获奖团队可推荐5 名、获奖个人可推荐2 名优秀学生至冠名企业参与实践实习或优先就业;

3.鼓励获奖团队/个人与冠名企业联合设计毕业论文(设计)项目,协同推进人才培养。


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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